Thu 10 Aug 2006

最近在某篇文章的留言版裡看到一群滿腦子女權的白痴女人在抱怨日語老公的漢字是「主人」,簡直是污衊女性云云。本來該篇文章的重點只不過是在強調「自我價值」,這些在那邊靠腰的女人卻大多似看不懂的樣子。這就姑且不談,但是看到一堆愚婦拿中文來理解每個日文漢字,就覺得很想給她們巴下去。拜託,雖然日文借了中文漢字,但是日文是日文,中文是中文,不要以為看得懂幾個漢字就覺得日文裡的意思應該也是差不多好不好?難道遇到名字叫做「吾妻幹夫」、「田邊幹久」、「我孫子長幹」的日本人就要指責人家取了又噁心又污衊女性的名字嗎?同樣的漢字,我們理解的跟他們理解的不一定是一樣的東西!
簡單來說,日文的「主人」雖然可以相對於「寵物、奴隸」來解釋(應該就是這些女人在不爽的地方),可是也可以是「一家之主」(日文為「世帶主」)之人,引申為丈夫的意思。
啊,有人會說,那第二個意思還不就是源於第一個意思,所以根本就是污衊女性等等等等。
靠,如果一定要用這種思維方式理解,那請問主人(相對於寵物奴隸等)的英文是什麼?Master(master of slaves, master of pets)吧?那再請問,碩士的英文是什麼?師傅(相對於徒弟)的英文又是什麼?都是master吧?典禮的主持人呢?Master of Ceremony!請問這個時候你要用哪個意思去理解?難道徒弟(apprentice)在稱呼他師傅「master」的時候,心裡還要在那邊OS說:「幹,我又不是你寵物」嗎?
啊,又有人會說,就算日文的主人是一家之主好了,那還是重男輕女,你看英文的老公就不是master,而是husband,人家就沒污衊女性。
這又錯了。英文的husband其實跟日文的「主人」一樣,都是「一家之主」的意思。英文的husband是源於古挪威語的hus-bondi,其意義正是house master!也許古時候男人都是一家之主,也許現代社會裡女人抬頭了也可以當一家之主,但是這根本不是重點。某些字眼在以前也許是另一個意義,但是舊意義在現代已經被引申為另一個特定的語義,不一定代表原來的意義,語言就是這樣演變而來的。husband跟主人(日語)現在就是丈夫的意思。要把這些字義無限上綱的擴大,那是自己庸人自擾而已。
最後來說中文。這些女人「老公」、「先生」、「丈夫」的亂叫一通似乎沒感到有其他意思,也沒覺得自己女權被侵犯。可是啊,「公」者「主公」也(還不是主人的意思?);「先生」者士人、老師、學者之尊稱,或妓女之別稱也(見教育部國語辭典);「丈夫」者英武有節,身高一丈之夫也(難道你老公真的那麼猛?)。你在稱呼人家王「先生」的時候不會想到丈夫的意思,在說「男子漢大丈夫」的時候不會想到老公的意思,在說「老公公」的時候不會想到husband的意思,那又憑什麼說人家日本太太在說「私の主人」時心裡想著「我是他的奴隸」呢?
圖片來源:網路。





August 10th, 2006, 3:34 am
哈哈哈哈
原來MC Hammer可以解作典禮主人的槌子啊
我來亂的啦:P
August 10th, 2006, 3:46 am
非也,應解做「月經之槌」。
Can’t touch this!
August 10th, 2006, 3:47 am
鎚得人血崩啊。